古德有云;「隨緣消舊業,莫再造新殃。」雖然說我們現在所遇到的種種不如意事都是過去種下的因所結的果,但是有可能係不論因果而全然憑機率發生的事嗎(不論是好事壞事)?
譬如我們所遇到的壞事(像是被人陷害),是否有可能非由於因緣果報,而全然是小人自己先造惡業,而這惡業卻使我們成為受害者?也就是說在這不斷輪迴循環的冤冤相報中(甲先害乙,乙再害甲,甲又再害乙,乙又再害甲.......如是循環),我們所遇到的所有壞事中會有少部分是這第一輪被害者乙的身分的可能嗎?
如果真是這樣(是自己先被人所害),那麼又要以什麼樣的心境去做「報冤行」或是「隨緣消舊業」呢?難道好人被奸佞陷害就只能生悶氣、不能反擊嗎?這樣誰才可以還我們公道呢?
答:每個眾生今生既承受自己前世所作善惡事的果報,但今生受報之餘絕對可以憑努力修行及多積善功去改善不好的命運,問題是有沒恆心長久堅持下去。
今生所遭遇的好壞人事,可能是眾生彼此今生方才開始互動種因的,不一定全部和前生的因果有關係;但什麼亦離不開因緣果報法則,包括整個十法界亦如是。
天律最公平、因果最公道,一定會還眾生清白。
解冤的方法就是以安忍及慈悲對待一切眾生,以冤報冤只會加重相互的仇恨心,導致雙方永遠不能離苦得樂。
「吃些虧處原無礙,退讓三分也不妨。」